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微山县位于山东省南部,置县于秦代,县治设于夏镇,始称广戚县;至南北朝时并入留县,此后不复县治。建国后,1953年设立微山县,因地处微山湖故名。辖15处乡镇(街),68万人,总面积1780平方公里,其中微山湖面积1266平方公里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。微山县历史悠久,文化底蕴厚重,伏羲文化、秦汉文化、运河文化、梁祝文化、微山湖文化源远流长。微山岛上存有商代仁人微子的墓园,微山岛、微山湖、微山县因此而得名。抗日战争时期,以微山湖为根据地的“微湖大队”、“运河支队”、“铁道游击队”等革命武装,创造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,一曲《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》唱响大江南北。